关于开展“促进业务学习提升业务素质”活动的

2013-06-21

2013年5月6日

根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以及部门实际,为建设学习型部门,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,加强业务学习,提升业务素质和水平,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,促进财务人员队伍建设,特在2013年开展“促进业务学习、提升业务素质”活动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习时间:

每周五下午为规定的业务学习时间。

二、学习方法:

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,以自学为主。集中学习每月进行1次,每次学习1个专题,安排专人主讲。

三、学习要求:

学习时要做好学习笔记,每月不少于3000字;每月底分科进行检查,由各科科长签字;每半年全处统一检查1次;学习内容可根据各自的工作岗位职责进行调整。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
四、学习内容:

1、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(湘财库[2012]29号);

2、高等学校财务制度(2013年1月1日起施行);

3、事业单位财务规则(2012年4月1日起施行),参看《2012年继续教育专讲》第三讲;

4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(2013年1月1日起施行);

5、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(2004年9月1日起施行),参看《2011年继续教育专讲》第四讲;

6、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(2004年9月1日起施行);

7、邵阳学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 (邵院政字[2011]43号);

8、邵阳学院2013年预算(邵院政字[2013]12号);

9、关于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实施方案(邵院政字[2012]15号);

10、邵阳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(邵院政字[2012]16号),参看《2009年继续教育专讲》第三讲;

1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(2000年7月1日起施行);

12、湖南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办法(2003年3月1日起施行);

13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;

14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(1999年1月1日起施行);

15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(2014年1月1日起施行);

16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(1995年1月1日起施行);

17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(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);

18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;

19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;

20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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